羽毛球比赛规则

1995-1998

1.球场 2.网柱 3.球网
4.羽毛球 5.球拍 6.设备的批准
7.运动员 8.掷挑边器 9.计分
10.交换场区 11.发球 12.单打
13.双打 14.发球区错误 15.违例
16.重发球 17.死球
18.比赛连续性、行为不端及处罚 19.裁判职责和申诉
  附图
附∶世界羽联最新修订实验性比赛规则

11. 发球

11.1 合法发球
11.1.1 发球时任何一方都不允许非法延误发球;
11.1.2 发球员和接发球员都必须站在斜对角发球区内发球和接发球,脚不能触及发球区的界线;两脚必须都有一部分与地面接触,不得移动,直至将球发出(规则11.4)。
11.1.3 发球员的球拍必须先击中球托,与此同时整个球要低于发球员的腰部。
11.1.4 击球瞬间,球拍杆应指向下方,从而使整个排头明显低于发球员的整个握拍手部(如图F)。
11.1.5 发球开始(规则11.2)后,发球员的球拍必须连续向前挥动,直至将球发出。
11.1.6 发出的球必须向上飞行过网,如果不受拦截,应落入接发球员的发球区内。
11.2 一旦双方运动员站好位置,发球员的球拍头第一次向前挥动即为发球开始。
11.3 发球员须在接发球员准备好后才能发球,如果接发球员已试图接发球则被认为已做好准备。
11.4 一旦发球开始(规则11.2),球被发球员的球拍触及或落地即为发球结束。
11.5 双打比赛,发球员或接发球员的同伴站位不限,但不得阻挡对方发球员或接发球员的视线。

返回目录

 

Provided by shanghai.ws
Copyright � 1998-2003 :: Jason Shun
Host by Free Hosting using